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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“文档标准化协议”,这方面很容易理解。由于它的存在,现在的HTML网页随便一个浏览器都能打开、一个JPG/PNG图像随便一个图像软件都能打开、一个TXT文档随便一个文档编辑器都可打开和编辑,这就是标准化协议带来的好处。
由于图像里能承载的内容信息更多,现在的人多习惯于以图像来传输信息:随便截个图、拍个照,微信一传就行。
可是图像存在它的固有缺陷,因为它存在像素限制、像素越高越清晰的图像,文件容量也越大,而且不方便多页浏览。这时候,就有了PDF文件来跨平台支持这方面的需求。PDF也属于一种标准化协议格式,能够在文档里支持矢量化文字,可以“无限放大”进行阅读(这一点正是图像格式的缺陷)。
有时候需要的是一种分层素材,像JPG之类的格式就无法支持了,你可知设计师们收到一个JPG格式的LOGO文件会是什么表情?通常,一个LOGO文件会是矢量格式文件(AI/CDR之类)或一个PSD格式的分层源文件,如果仅是单个分层,它也可以是PNG文件(同样支持透明底,不过不支持四色),这时候,就涉及到了“源文件”的问题。
“源文件”,顾名思义就是原生创造软件带来的原始格式
基于原生程序,你在Photoshop里制作的分层源文件就是“PSD“、在CorelDraw里制作的就是“CDR”、在Illustrator里制作的就是“AI“、在Indesign里制作的就是“indd“……同样地,各类音视频制作软件、办公软件都有自己的“源文件”格式,它们都有在自己的软件体系中互通的方式、但不一定能支持“跨软件”或“跨平台”兼容。
比如,Illustrator只能支持较低版本的CDR文档、CorelDraw也只能支持较低版本的AI文档,因为它们之间的“源文件”都只属于各自的软件体系,“兼容”只是一种义务而非必要。
那么问题就来了,你不了解“源文件”的这种特性,就会经常闹出笑话,这样的笑话通常发生在客户与制作者之间、也会发生在设计制作者队伍之间。如果是前者,我们还可以说是因为客户不熟悉行业常识所致,但如果发生在后者的状况里,那就是相当大的闹剧了,只会暴露出你的不专业和无知。
比如,在街头从事各种招牌灯箱制作及喷绘打印的作坊中,由于制作人员的专业及文化程度不高,他们所认为的“源文件”往往就是CorelDraw下的CDR文档,事实上,你给他们提供其他格式的文件,他们往往会一脸懵然:“我要的是源文件呀,怎么给我这个?”比如提供的是AI文件,稍有经验的还懂得导入到CorelDraw里面,有些人则只会反向回怼设计者的“不专业”:“你知道啥是源文件不?”
由于某些制作设备的协议原因,它们仅支持CorelDraw尚可理解,不过在打印喷绘时,有些制作人员在拿到PDF文件时也会一脸懵然、甚至会将其在Photoshop或CorelDraw里打开重新编辑(像素色彩都变了),这才懂得如何进行下一步操作。
对于他们说,Photoshop和CorelDraw或许就是全部,其他的格式?一概没听说过!而在一些国际性大型印刷厂里,你要是拿PDF以外的格式去印刷,同样会被印刷师傅怒喷:“你到底干没干过印刷?你不知道我们的机器仅支持PDF吗?”
客户及业界人员的素质是难以逾越的坎
有些设计师在帮客户设计好东西后,客户往往会要求索取一份“源文件”方便日后修改或作他用。前面说了,“源文件”可能是各种格式,由于客户的理解局限,他们往往也会询问:“怎么这不是PSD、不是CDR?我要的源文件呀!”作为设计师的你既无法回怼客户、也难以跟对方解释清楚这到底是什么回事,往往就只好根据对方需要转换一个他需要的“源文件格式”了,这时候真是人累心也累呀!
比如一本indd格式的画册杂志源文件,客户就会抱怨“不知如何打开”(他们的电脑一般不会有Indesign之类软件,而CorelDraw则是常有的);给他们可读的PDF文档、则会抱怨无法编辑,难道还要给他们另外做一份CDR版本?
对于音频素材“源文件”,比如你在Windows系统上直接抓取的CD音轨会是WAV(Wave Audio Files),在Mac系统上就会是AIF(Audio Interchange File),其实这两种格式的质量是一样的,仅是来自微软和苹果的区别,不清楚的话也会闹笑话(音频制作是更专业的范畴,闹这样的笑话就低智了),几乎所有专业音频程序都会支持这两种格式的。
在视频素材“源文件”上,我听过的最搞笑闹剧是,某客户在拍摄了一段视频后,要求制作方对里面人物的动作进行修改(可以理解为,将该角色打的咏春变为太极),理由就是:“你们不是有源文件么?干嘛不能改?”作为制作方,你是该喷几两血还是几斤饭好呢?对于某些无知的人来说,“源文件”就是万能的。
利益驱动下的“伪标准化协议”
为了应对互联网上的交互化传输和共享,音频文件有mp3/m4a等、视频文件有mp4/m4v等、图像文件有jpg/png等,这些格式在标准化协议下都能实现软件及平台间的无缝互通,不会因为软件及系统差异有所不同。
不过,由于垄断性和利益化的驱动,还有部分“标准化协议”仅是一种局部标准,本质上依旧保留了“源文件”的固有特性,比如微软和Adobe的一些格式,它们可都是业界的垄断性巨头。
以微软为例,其Office办公文档格式虽然表面上实现了“标准化”,实际上其格式(DOC/PPT/XLS)在不同软件版本、不同系统之间都存在巨大差异,必须由创造它的“源程序”打开才能实现最大的兼容。微软其实是故意这么做的,你的Windows系统和Office都可以不花钱,不过就必然会遭遇这样的“兼容问题”,唯有购买它的在线服务才能完美解决。
Adobe的PDF文档也是如此,它的文档仅在自家的Acrobat软件上才能实现最大化的兼容,在其他使用PDF标准化协议的程序中打开的话,多少都会出现阅读外观不一致的状况。比如你通过PS/AI/ID创建的PDF文件,当中许多由滤镜插件创建的外观就不支持所有第三方PDF阅读器,非得你使用Adobe Acrobat才能正确打开。
“源文件”好、“源程序”也罢,互联网及IT科技界要实现真正的互联互通是不可能的,这并非技术上的原因,仅因利益驱动罢。
在企业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,各企业采取的“六四、七三”开是惯例,监管部门既无法谴责它们的垄断霸道、也无法强令它们必须做到“公平互通”,这就是有关从业者必须要接受的现状;提高自己的专业化素养,也是目前尽量减少相关闹剧的唯一办法。